|
为加强重点作品扶持,推动我省文学精品创作,依据《河北省作家协会重点创作选题扶持办法》,省作协开展重点创作选题征集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扶持方式 省作协对入选为重点创作选题的作品,采取相关扶持和奖励措施: (一)完成选题创作,资助资金5000元。 (二)选题作品全文发表或出版,奖励资金15000元。 (三)对承担选题作者酌情提供深入生活、实地采访、查阅资料等创作方面的帮助。 (四)对选题创作酌情提供作品创作规划、改稿、宣传等方面的帮助。 二、申报要求 (一)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为河北籍作家或长期在河北省内生活工作的作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 1.独立出版文学专著2部以上; 2.入选河北文学院历届合同制作家; 3.取得中国作协会员资格; 4.获得省级以上文学类奖励(含孙犁文学奖、省文艺振兴奖、省"五个一"工程奖等)。 (二)选题要求 1.选题体裁包括小说、报告文学、文学理论、诗歌、散文、儿童文学等。 2.选题应以长篇作品形式申报;文学理论、诗歌、散文体裁应具有明确单一主题,并围绕主题创作,不接受无明确单一主题的个人作品合集申报。 3.选题作品计划创作总字数应在13万字以上。 4.选题作品应已创作完成5万字,并能够在三年内全部完成。 5.选题内容须为原创内容。 (三)其他要求 1.申报人可根据《重点创作选题指南》拟定选题,也可基于个人创作计划提出自主选题。 2.不接受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发表或出版作品的申报。 3.申报选题须由一人专著或多人合著,不接受多人合集作品申报,不接受多体裁作品合集申报。 4.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部选题。 5.承担2017年(含)以前重点创作选题任务作者可以继续申报。承担2018、2019年重点创作选题任务且尚未结项的作者,不再参加本次申报。 三、制度说明 (一)省作协重点创作选题扶持工作每两年征集一次。 (二)省作协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选题评委会,对申报人的创作实力和选题价值进行评估、审议,评选出入选选题。入选选题名单将在河北作家网公示。 (三)省作协将与入选重点创作选题作者签订创作协议,约定双方责任,协议期三年内未完成创作自动解约。 (四)省作协不负责选题作品的发表或出版,作品发表或出版时间期限为五年。 四、申报材料 (一)申报表。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表,阐明创作主题、构思大纲。(申报表在河北作家网相关通知内下载)。 (二)申报资格证明。申报人应提供符合申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报送。 (三)选题作品。申报人须提供选题作品已完成部分5万字以上。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电子邮件形式申报。申报材料请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,压缩包内须包含申报表、申报资格证明、作品内文等材料。电子邮件请务必注明"XXX(姓名)申报河北省作家协会2021-2022重点选题"字样。 五、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。 六、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:hbcy2021@163.com 联系人:于枭 联系电话:0311-85803289
河北省作家协会 2021年10月14日 |